公告温宿县年秋季学期阳光招生
2022/4/14 来源:不详温宿县年秋季学期阳光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地区关于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温宿县实际,现就温宿县幼儿园、小学、初中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行政区划,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负责招收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学区划定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生源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幼儿园招收3岁半至6岁半(年9月1日之后至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幼儿,按照“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进行招生。
1.县第一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面向全县网上报名,额满为止,请用手机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