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重整过程中能否变更工商登记减少注

2022/7/1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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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做家:李鑫状师

江西豫章状师事件所

题目配景

为知足银行存款的须要,A公司在年召开股东会(部份未参与股东由其余股东代签),决断过程将部份股东的债权转为股本金,A公司增进备案资源X万万元,并处理干系工商挂号手续。同时,A公司存储的《备忘录》纪录“公司良心不是为了增进备案资源X万万元,仅是为了知足银行存款的须要举行还债转股,该备忘录实质将见告其余未参会股东”。后来A公司与借贷银行废除了借贷协定,但股权已被质押,无奈减资回到原有公司备案资源。年,A公司因资不抵债法院裁定停业重整,为此,债转股股东请求认定X万万元是股东享有的债权不是增进的股本金。

提议题目

A公司加入停业重整后,A公司的股权价格险些为0。如上述增资正当有用,则增资股东只享有增资股权,不能享有债权,其权利势必遭到极大的戕害。那末,在停业重整程序中,股东可否过程正当门路举行布施,改变工商挂号缩小备案资源呢?

治理门路

平常处境下企业改变工商挂号缩小备案资源的门路下列:

一、过程法定工商挂号改变程序减资

1.合乎法定减资前提:轨则上公司的备案资源是不许可缩小的,但思索到一些特别处境,我国法令许可公司缩小备案资源金,但必要合乎下列前提之一:

公司资源过量。公司原有资源过量,孕育资源多余,会致使资源的闲置和挥霍,不利于表现资源功效。

公司严峻吃亏。即公司浮现严峻吃亏表象,致使公司的资源总数与实有物业差异过大,公司资源得到表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令意义。

2.过程法定工商挂号改变程序: 

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公司减资的决断;

协议公司的物业欠债表及物业清单;

自股东会决断减资之日起十天以内告示债权人,并于三旬日内涵报纸长举行通告(提议同时举行这一职掌);

债权人接到告示书起三旬日内,或在未接到告示书的处境下,自通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也许请求公司偿还债权或供应响应的保证;

对公司减资后的备案资源出具验资汇报;

对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公司减资通告的干系表明举行汇集,草拟公司债权偿还或许债权保证处境的讲解;

遵循另外干系规矩,缩小备案资源触及公司规则的改动,应该改动公司规则;

从通告之日算起,45破晓公司举行改变挂号请求;

公司请求缩小备案资源,应该同时对缩小实收资源改变挂号举行处理。

二、过程行政复议程序废除增资挂号

行政复议提起的前提:

有明了的请求人和合乎规矩的被请求人;

请求人与详细行政做为有益害相干;

有详细的行政复议乞乞降来由;

在法定请求限期内提议(时时自懂得详细行政做为之日起60日内,其余法令有规矩的处境除外);

属于行政复议律例定的行政复议局限;

属于收到行政复议请求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司局限;

其余行政复议陷阱尚未受理统一行政复议请求,国民法院尚未受理统一主体就统一底细提起的行政诉讼。

但笔者觉得过程行政复议废除工商挂号较量艰巨,咱们也许解析一下(此时不思索那时效题目):首先上述案例中势力人看法势力的紧要根据为:1、股东会召开程序不法、2、股东会决断署名为假造。那末对于上述势力人看法的题目,行政复议中稽查的重心原本与上述看法根据存在根天性的差别:即复议陷阱既有权稽查详细行政做为可否正当,也有权稽查详细行政做为可否合适,而呈此刻本文的案例中做为工商挂号陷阱首先可否有权做开工商改变挂号,其次是工商改变挂号的行政做为做出可否合乎法令规矩,再是做出改变工商挂号的做为可否存在不妥。

综上,原本关因而否工商办理陷阱可否有权改变工商讯息及改变做为的做出可否有法可依并无争议,而争议的核心便聚合在工商办理陷阱做出该详细行政做为可否存在不妥,即:1、工商办理部门对于股东会的召开程序不加稽查可否存在不妥?2、工商办理部门对于材料的确性不加稽查可否存在不妥?

◎对于核心1:根据《公公法》、《公司挂号办理规则》可知,工商办理陷阱稽查的是工商挂号请求人所提交的文献材料可否从形势上合乎干系挂号办理法令律例的规矩。而上述触及的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可否正当的题目,原本是无奈呈此刻上述提交的材猜中的(若材料提交人成心造假,干系做事人员根基无奈稽查),挂号陷阱在处理改变挂号过程中时时是无奈给予稽查的。假如干系厉害相干人对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孕育反对,应该过程公法程序认定这回股东会决断可否正当有用,如公法程序认定因股东会召开程序不法,并致使其做出的决断失效,工商陷阱也须要根据公法襄助执路途序废除挂号。是以股东会召开程序可否正当,不是挂号陷阱的稽查局限,也不是过后禁锢的局限,更不是行政复议的稽查局限。

◎对于核心2:笔者觉得工商办理部门无需对该署名的的确性举行稽查。首先是处理改变挂号不是股东做为,而是公司做为,是以干系材猜中上股东的署名可否是假造的并不影响处理改变挂号的效劳。(再者遵循我国公公法及干系规矩,公司的增资做为须经股东会议且需2/3表决权的股东允许,若撤废此部份权利受损的股东仍知足法定前提则实践上不必要影响公司增资意义示意的的确性)。是以唯有请求工商改变的受付托人也许供应法令请求的总共请求材料,并保证这些材料的的确性,那末付托书上股东署名可否是由人代签的或假造,对改变挂号效劳的影响不大。其次,请求工商办理部门对署名的的确性举行稽查也缺乏法令根据。《国度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对于挂号主管陷阱对请求人提交的材料的确性可否担负响应责任题目的解答》明了指出:“请求人提交的请求材料和表明文献可否的确的责任应由请求人担负。因请求材料和表明文献不的确所引发的恶果,挂号主管陷阱不担负响应的责任。”是以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对于材料的的确性并无稽查的责任。结尾,请求工商办理部门对署名的的确性举行稽查也是不实际的,由于除非举行字迹判决,不然署名空间是真是假不时难以断定,假如请求工商部门对署名举行判决,对行政效率的伤害显然过大。故笔者觉得固然存在假造股东署名的题目,但该题目并不影响改变挂号的实践效劳。

三、过程诉讼程序改变工商挂号缩小备案资源

此处诉讼程序实际就是势力人觉得工商挂号陷阱的挂号做为侵占其正当权利而向法院提告状讼诉请判令工商挂号陷阱废除增进企业备案资源的挂号做为使企业工商挂号复原到增资前的状况,即提起行政诉讼。

1.合乎法定前提

主体适格;

被告明了;

诉请详细且有底细遵循;

为受诉法院统领。

2.在部份股东确不知情的处境下(即股东会决断等材料署名乌有)前提下,存在公法实务中废除工商挂号做为的几个稽查重心:

工商挂号陷阱未尽到审慎稽查责任——如未稽查署名先后可否一致;

乌有署名致使挂号过失。即遵循公公法之规矩股东会公司增资之决断的过程需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过程(或是其余公司规则规矩的合乎法令规矩的比例),而被假造乌有署名的股东表决权比例足以使该决断无奈过程。若此时被乌有署名的股东表决权不影响股东会表决过程该决断或该被乌有署名股东过后存在追认则该决断正当有用,即此种处境下即使存在乌有署名也不会致使挂号过失。

告状未超越法按限期。时时来说,工商行政陷阱照准改变挂号后时时不会将详细行政做为见告被冒签人员,因此该类行政诉讼案件应合用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履行中华国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几何题目的注释》第41条、第42条,从懂得或许应该懂得照准挂号实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越2年,若不懂得照准挂号实质的,自照准挂号之日起超越5年提告状讼的,国民法院不予受理。

综上,在企业平常筹办的处境下势力人也许过程带领干系材料直接前去工商行政陷阱处理或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废除增资挂号来抵达使工商挂号复原到增资前的状况,那末在停业重整程序中可否可行呢?

一、可否过程法定工商改变挂号程序

1.可否合乎法定前提

企业加入停业重整程序即已讲解企业的筹办状况已是难以接连处于吃亏状况,致公司的资源总数与实有物业差异过大,公司资源得到表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令意义,是以合乎法定的缩小备案资源的前提。

2.实践可否告竣减资程序

遵循前文中的减资程序可知,企业减资需告示周密债权人。且因公司减资实际亦是低沉公司股东的出资责任及公司担负民事责任的限额(对于债权人来说则或者象征着公司偿债的才略降落),是以。为掩护债权人的甜头,债权人可请求公司偿还或供应保证。但在停业重整程序中,公司早已处于资不抵债的情景,公司亦不成独自偿还到期债权或供应保证。是以,停业重整程序中平常的过程提交干系材料向工商挂号陷阱请求改变是无奈举行的。

二、可否过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废除增资挂号

1.可否请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遵循我国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之规矩,是指国民、法人或许其余布局觉得行使国度行政权的陷阱和布局及其做事人员所执行的详细行政做为,侵占了其正当势力,照章向行政陷阱请求行政复议或向国民法院告状,裁判主体照章被请求/对被诉的详细行政做为举行稽查并做出裁判,进而治理行政争议的轨制。是以,其要紧内涵为稽查详细行政做为且遵循上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起的法定前提可知,企业的存续状况并不会影响对详细行政做为的稽查,故也许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停业重整程序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可否实践上能裁决废除工商挂号

过程检索,笔者并未搜索到干系先例,或者有下列几个起源:

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对于行使职权的时效束缚严厉,而停业企业已加入停业程序后才提起布施门路,时效可否已过就是一个大题目(详见上文对于平常处境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起限期的规矩)。

企业加入停业重整程序后,企业干系材料已向办理人托付,股东获取干系凭据材料的难度增进,且停业企业由于其实际处境的繁杂性,其干系材料可否存在亦是题目。

企业加入停业重整程序后,其触及法令相干负责、牵涉甜头集体浩瀚。若工商办理陷阱或法院裁判废除,则从客观来说则是使得总共债权人的偿还遭到影响(即此处境下若股东未足额交纳备案资源,则不再须要补缴。)

3.若行政诉讼后法院裁决废除增资挂号,行政陷阱可否会给予合营

这触及到停业重整阶段,法院裁决可否能请求工商挂号陷阱直接给予改变挂号。由于工商办理陷阱自己过程的繁杂性、企业性质的特别性,是以,在企业停业重整推行中,重整方案过程后的企业工商挂号改变都是一个题目,更况且是正处于清算干系债权债权过程中的停业重整企业。

综上,咱们不罕见出企业在重整过程中“减资难”的论断。是以,笔者持重暗示诸位股东:投资有危害,增资需谨慎!

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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