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专利费专项资助申报办事服务指南最
2022/8/22 来源:不详北京专门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http://m.39.net/pf/bdfyy/bjzkbdfyy/
为了做好专利资助政策的良好衔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1号),即“(二)调整专利资助政策。年6月底前要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各地方不得以资助、奖励、补贴等任何形式对专利申请行为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地方现有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方式应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对于弄虚作假套取专利资助的,应限期收回已拨付资金。“十四五”期间,各地方要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年以前全部取消。各地方要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嘉定区专利费专项资助办法》第十六条中“本办法规定条款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的规定,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以《嘉定区专利费专项资助申报办事服务指南(最新版)》的形式,对《上海市嘉定区专利费专项资助办法》中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等内容予以调整,且实施时间从年5月1日开始。办事服务指南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嘉定区专利费专项资助办法》(沪市监规〔〕1号)
二、资助金额
按政策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一)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按照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人民币元。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发明专利,不予资助。
(二)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的台湾地区授权发明专利,每件按照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人民币元。
(三)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的国外发明专利,需通过PCT、巴黎公约且经过实质审查的途径获得授权,每件按照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件一个国家最高人民币2万元(最多支持3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专利),与上海市不得重复享受。
对于由一个国际专利组织或国家进行实审而在相关国家均有效的专利,视为1个国家的授权。
同一件专利仅享受一次性资助。同一资助申请人每年度获得专利费专项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资助对象为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均在嘉定区登记满一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同申请专利的,为第一专利权利人),且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专利代理机构、自然人不属于资助对象。
2.申报单位应当为授权专利证书中的专利权人,且专利申请时申请地址为嘉定区,专利授权后专利权利人未发生变更。
3.申请专利费专项资助的期限为一年,即获得专利授权日起的1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完税证明。
3.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台湾地区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资助的,需提供发明专利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财务凭证复印件、真实性情况说明,并按申请类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填写《上海市嘉定区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证明复印件;
(2)申请台湾地区专利资助的,填写《上海市嘉定区台湾地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2),提供台湾地区民间公证机构出具的台湾发明专利公证证明复印件;
(3)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资助的,填写《上海市嘉定区国外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3),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通过的相关证明,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服务机构办理专利的,需提供代理服务机构开具的代理费用发票(注明专利授权号)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1.在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